5月13日,天津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常委会精神,研究天津法院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着眼民族复兴伟业,深刻分析国内外大势,对公安机关、也是对政法机关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提出了明确要求,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纲领性文献,是引领新时代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的行动指南,为新时代政法工作指明了方向。
会议强调,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人民法院的政治属性,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着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制度安全作为首要,从严惩治涉黑涉恶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贯彻新发展理念,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要着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和审判监督管理制度转型,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改革整体效能,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着力打造集约化综合服务平台、诉前多元化解纠纷平台、案件“分调裁审”有机衔接平台、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司法为民形象展示平台。要着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及政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扩大司法公开范围,加强司法大数据的分析应用。要着力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治院。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加快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认真落实“五个过硬”“八种能力”要求,锻造“四铁队伍”。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郭声琨书记和李鸿忠书记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不断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和审判执行工作水平,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