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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开庭 千里变成“零距离”
作者:卓丹红   发布时间:2019-05-15 14:48:07 打印 字号: | |
  5月9日,滨海新区法院互联网法庭内正进行着保理合同案件的庭审,通过接入互联网的大屏幕,法官与天津市区的当事人以及远在江西的当事人代理律师线上开庭庭审。晚7点,两起案件以双方6名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圆满结束。

  次日上午7点左右,承办法官收到了两起案件的两位代理律师的感谢微信:“互联网庭审,不仅仅让千里之外的我们免除了旅途劳顿之苦,使得我委托人节省了数千元的开支,更加主要的是从这两起案件的审理,我们深深感受到了贵院在贯彻司法为民、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上所作出的实实在在的努力!”“贵院以互联网庭审的方式组织开庭,让当事人在享受到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庭审判的同时,更加体会到人民法院应用网络技术的日趋成熟化、普及化和智能化……真正落实了庭审效率的高效化,实现了当事人和代理律师不用迈出办公室、无需坐上长途车的便捷化开庭……我们对庭审及调解过程表示满意,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更是超过了我们的预期。”

  今年3月底,民一庭收到两起保理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标的额300余万元,原告为在天津市注册成立的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涉诉5名被告为江西企业和自然人。通过庭前沟通,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对案件基本事实争议不大,便建议双方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进行庭审,原、被告表示同意。5月9日,庭审如期进行,但开庭地点从实体法庭移到了互联网。随着主审法官将以短信接收的邀请码输入客户端,大屏幕上显示出原、被告代理律师及法官三方在线实时视频画面。开庭后,原、被告对事实调查和证据交换充分发表意见。庭审中,主审法官对案件有关事实逐一调查核实,原告和被告终端同时显示庭审记录情况。“双方是否同意调解?”主审法官询问调解意向。“同意。”双方代理律师答道。在法官主持下,原告陈述了调解方案,被告针对调解款项提出不同意见,并就违约责任问题相持不下。为避免庭审陷入无序,主审法官及时把控庭审节奏,准确记录了双方意见,引导双方明确调解协议意思并在笔录上予以确定。最终逐步打消了被告方顾虑,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随着各方扫描二维码签字确认,庭审顺利结束。

  近年来,滨海新区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党的优良传统与新技术手段结合起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打造“互联网+诉讼服务”新形态,创新司法服务保障群众机制,提供更加便利更加贴心的诉讼服务,有力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责任编辑: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