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酆某来到宝坻法院起诉纪某,要求其返还20000元借款。在宝坻法院的主持下,纪某同意给付酆某20000元借款,并支付诉讼费。可约定的时间到了,纪某并没有执行。
2015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宝坻法院执行干警多次联系纪某,要求纪某主动履行义务,但纪某一直能拖就拖,怠于履行。同时,以纪某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与日俱增,高达41件。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宝坻法院执行局先后对纪某采取了三次拘留措施,并查封了其名下位于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产业功能区内的不动产。
2016年,纪某见自己的债台日渐高筑,又不想再次被拘留,便偷偷逃走,执行干警和申请执行人失去了纪某的消息。
2017年,时间已过去三年。宝坻法院执行局决定依法拍卖纪某的不动产,但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是无人参与竞拍。执行干警只能再次寻找纪某的下落,并查询纪某名下是否还有其他财产,但结果依旧让人失望。
2018年,考虑到纪某名下只有这一处财产可供执行,同时土地正在升值,拍卖成功率变高,于是宝坻法院执行局再次对纪某的不动产进行拍卖。
2019年4月24日,拍卖款终于到了执行局账户,由于涉及纪某的案件较多,宝坻法院执行局统一进行执行款发放,可一直不能与酆某取得联系。执行干警和酆某所在村联系后,才得知酆某已患有脑血栓,瘫痪在床,膝下亦无子女,独自居住,于是驱车前往酆某家中,在村干部的见证下,亲手将执行款送到他手中。执行干警五年的不懈坚持,终于换来了案件的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