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客户端 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高院要闻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促进天津高质量发展
作者:吴玉萍 李广江   发布时间:2019-05-24 16:53:31 打印 字号: | |
  5月23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天津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天津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出席会议并讲话。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识产权审判技术咨询专家、优势创新企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同志等12人受邀参加会议。天津知识产权法庭、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参加会议。

  李静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知识产权保护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维护内外资企业合法权益的需要,更是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全市法院必须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天津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深刻认识新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的丰富内涵,增强责任意识,在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全面性、充分性和时效性上狠下功夫。要依法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激发持续创新的源动力,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司法保护,加强对数据库、文化创意等新兴文化产业和文化业态的保护,加大对老字号等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依法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依法保护企业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要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法院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加强天津知识产权法庭建设,进一步推进审判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加强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协作,形成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强大合力,营造全社会尊重保护创新的浓厚氛围。要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效率,加强诉讼与调解的有效对接,探索调解前置程序改革试点,推动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解决第三方平台建设。

  会上,天津高院和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分别通报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工作基本情况。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介绍了专利审查工作情况。参会代表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加大案例宣传力度、构建知产大保护格局、建立专家库、推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等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马新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