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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买金饰送女方 婚约取消要求返还
作者:周海峰 汤雨   发布时间:2019-05-29 15:28:47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马某某向静海法院独流法庭法官周海峰赠送锦旗,表达对其尽心尽力为当事人化解纠纷,最终圆满实现案结事了的感激之情,并称赞独流法庭法官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百姓利益。

  该案中,马某某和高某系小学同学,后经人介绍确定恋爱关系,马某某于2018年3月在静海某金店为被告购买金项链一条、金手镯一只、金戒指一枚、金耳坠一对,并于当日双方确定了婚约关系。后在商议结婚事宜时,高某及其家长的态度发生了变化,使马某某认为他们之间的婚约关系无法继续存续,遂提出解除婚约,要求高某如数返还上述金饰品。因高某不同意返还,马某某诉至静海法院。

  静海法院依法受理了该案,案件承办人正是周海峰。周海峰在接到该案后,秉持一贯的司法为民作风,仔细翻阅卷宗。在周海峰多次为高某做工作后,其态度依然坚决,拒不承认收到金饰品的事实,且在原告接受返还一半金饰品的调解意见下,高某仍不同意。经调解无果,为确保全面查清事实,依法作出公正判决,周海峰与其书记员多方走访调查,经过两次开庭,审结了该案。最终,真情换来理解,被告愿意接受判决不上诉,并返还马某某全部金饰品。

  该案的审理过程,是静海法院众多民事案件审理的一个缩影。人民法院为人民,法官的公正执法、尽心尽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也为法院在人民群众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用实际行动让胸前的法徽熠熠生辉。
责任编辑: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