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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法院系统推荐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6-04 11:33:47 打印 字号: | |
  根据市妇联《关于推荐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对天津法院系统推荐的侯选对象进行公示,接受全市各界群众的监督。公示期为2019年6月4日至6月11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候选对象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请署名举报,由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核查。

联系单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监督电话:27508885

一、“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候选对象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

二、“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候选对象

孟庆颖 女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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