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16-2018)的方式,从依法审理案件情况、审判专业化建设、创新审判理念和工作举措、构建多元共治环境资源保护新格局、持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影响力五个方面,介绍和展示了天津法院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作出的不懈努力和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取得的成效。
据白皮书显示,2016年至2018年,天津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为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供司法保障。三年来,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078件,审结2022件。其中,天津法院着重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32件,278人受到刑事处罚。
据介绍,天津法院坚持以专业化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创新,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向纵深发展。天津高院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绿色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确立了涉环境资源审判立案、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出台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审判委员会纪要》,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审理中的具体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建设;制定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工作运行规则》,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聘任了在水、大气、土壤、噪音、固体废物、环境工程、生态学、环境科学等技术领域具有代表性的70名专家。
白皮书还发布了十个典型案例,内容涉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水、大气、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覆盖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具体案件类型包涵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案件、自然资源保护案件、社会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陆域和海域类行政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