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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
作者:韩均   发布时间:2019-06-05 13:41:29 打印 字号: | |

6月3日,天津高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意见》,传达学习贯彻市委常委会、全市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精神。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主持会议并讲话。
   李静指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我们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一要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迫切需要。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准确领会“四个迫切需要”的深刻内涵,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推动主题教育落地见效。二要全面把握主题教育的重大部署。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真正达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三要切实履行主题教育的主体责任。全市各级法院党组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加强指导督促。要在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坚守为民初心、查摆解决突出问题、干事创业敢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功夫,确保主题教育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志萍传达《意见》精神。高院党组成员、院级领导参加会议。组宣处、机关党办、办公室、新闻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马新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