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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组织学习《外商投资法》 为外商投资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作者:赵伟   发布时间:2019-06-20 09:51:07 打印 字号: | |
  为积极促进我市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做好《外商投资法》的宣传工作,6月14日,天津高院特邀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翔举办《外商投资法》讲座,市国资委、市商务局、自贸区管委会等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天津港集团、渤化集团、SEW、爱睿希等50余家内外资企业代表,以及天津仲裁委领导、仲裁员、全市从事涉外商事审判法官等相关人员参加讲座。

  王翔从《外商投资法》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条款理解三方面进行了讲授,表明《外商投资法》作为一部外商领域新的基础性法律,通过促进、保护、管理外商投资,坚持中国特色和国际规则相衔接、坚持内外资一致,为新形势下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天津高院通过举办此次讲座,充分发挥司法对内外资企业发展服务保障的作用,为我市外商投资发展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宗平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