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客户端 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高院要闻
天津高院发布《天津法院2018年度十大影响性案例》
作者:贾亚强   发布时间:2019-01-15 16:55:56 打印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司法案例引领社会风尚、树立行为规则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法治天津建设,日前,天津高院首次开展了年度十大影响性案例评选活动,经全市法院层层推选,广泛征询专家学者意见,从2018年全市法院审执结的39.6万起案件中,评选出全国首例“套路贷”涉黑案、张某甲正当防卫被宣告无罪案、红色经典《红岩》著作权纠纷案等十大影响性案例,其中刑事案件4件、民事案件4件、行政案件1件、执行案件1件,分别涉及扫黑除恶、正当防卫、维护宪法权威、保护生态环境、红色经典传承、知识产权保护、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等领域。

评选出的这十大影响性案例是全市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司法裁判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典型代表,是全市法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也是全市法院自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积极传递司法正能量的集中体现,具有鲜明的价值导向和社会影响力,且对同类案件具有一定的示范参照作用。

下一步,高院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让更多群众来亲历、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监督权和参与度,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获得感。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正向激励作用,使全市法院干警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和把握人民法院在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中的角色定位,不断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韩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