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市级机关工委下发了《关于创建市级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和“党员教育活动示范阵地”工作的情况通报》,命名包括高院刑二庭党支部等45个基层党组织为“市级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命名包括高院机关党委党员活动室、高院刑二庭党支部党员活动室等35个党员教育活动场所为“市级机关党员教育活动示范阵地”。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高院机关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坚持紧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转变作风,推进真抓实干,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首批建成了具有高院特色、功能健全、务实管用的党员教育活动阵地。
201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颁布实施和我市全面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三年计划的开局之年。高院机关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树立更高标准,坚持更严要求,大力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