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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刑一庭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专业合议庭被命名为天津市青年文明号
作者:缴治民   发布时间:2019-05-14 13:05:35 打印 字号: | |

自2014年成立以来,高院刑一庭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专业合议庭充分发挥青年审判人员积极热情、善打善拼、理论扎实的优势,以创造一流工作业绩、打造一流少年审判品牌为目标,以“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理念为指引,立足岗位职责,认真开展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2015年,被授予市级机关青年文明号称号、市级青少年维权岗称号。今年3月,经过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的层层考核,被团市委命名为“2017-2018年度天津市青年文明号”。一是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抓好审判第一要务。合议庭承担了高院刑一庭全部涉少年刑事案件以及拐卖妇女、儿童等相关案件的审判。对此,合议庭成员积极钻研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业务,着力在落实、用活少年审判特色制度上下功夫,在如何突出教育、感化上动脑筋。案件承办人开庭前主动与法定代理人沟通,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过程、家庭背景、性格特征等情况,总结犯罪原因,为庭审中法庭教育内容做足准备,增强法庭教育的针对性,有效落实法定代理人出庭、法庭教育等特色审判环节,确保审判取得预期效果。二是发挥调研指导职能,健全审判工作机制。为规范、指导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提升少年审判工作水平,合议庭负责起草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等规定,为更好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保障。应市人大邀请,合议庭多名法官全程参与《天津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制定和研讨工作,提出的多条立法建议均被采纳,为依法预防我市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源头保障。针对性侵儿童案件频频曝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情况,就性侵儿童犯罪开展专题调研,总结此类案件发案特点和规律,就如何增强儿童自护意识、预防此类犯罪发生向家长、教育机构等提出倡议,并借助中央以及天津地方多家媒体向社会发布调研成果和5起典型案例,被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每日新报、腾讯新闻等多家媒体刊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积极投入判后延伸。长期坚持深入幼儿园、中小学校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自我保护法治宣传,组织少年审判骨干前往市区及高院对口帮扶村镇的大学、中小学、幼儿园,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犯罪、远离可能引发犯罪的不良行为习惯等法治宣讲活动。通过社区讲座、家长课堂等形式向广大教师、家长普及青少年法治教育常识和窍门,鼓励教师、家长积极参与到法治教育中来。与天津广播电台合作设立“法官有话说”专栏节目,组织全市法院从事未成年审判工作的一线骨干法官,利用业余时间录制与青少年依法维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相关的广播节目,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等同步播出。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宣传方式,邀请在校大中小学生参观天津法院陈列馆,拓展青少年的法治知识;选择与青少年成长、维权、预防犯罪相关的典型案件,组织青少年旁听庭审,通过庭审活动展示法律的公正和威严,通过鲜活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2017年,主持开展的“青少年预防犯罪及自护知识宣讲项目”被评为“2017天津市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一名法官被评为“2017天津市优秀志愿者”。

责任编辑:韩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