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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发布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民营企业发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9-06-19 17:08:57 打印 字号: | |

6月14日,天津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天津法院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二十个典型案例,介绍并展示了天津法院立足司法职能,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过程中所作出的不懈努力和取得的工作成效。

自2014年以来,全市法院妥善审理执行涉京津冀案件7.71万件,京津冀司法协作领域从立案扩展到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好周强院长在第三届京津冀司法论坛上的讲话要求,充分发挥司法案例示范引领、统一裁判尺度的作用,天津高院从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审结的涉京津冀协同发展案件中,选取了十个典型案例,分别涉及惩治污染环境犯罪、跨域立案、跨域调解、保障民生、金融创新、产业结构调整、专利权保护、著作权保护、海上运输、跨域执行,促进社会各界了解人民法院从大局出发,依法履职,积极作为,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营造优质司法环境的不懈努力。

近年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找准司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坚决落实好“天津八条”和民营经济“19条”,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此次发布的十个民营企业发展典型案例涉及惩处侵犯民营企业财产权犯罪、保护民营企业商业秘密、金融借款、保险合同、破解公司治理僵局、政企纠纷、诉前财产保全、跨域执行等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多个审判领域,既展示了天津法院平等保护、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的司法理念,也有利于促进民营企业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坚持诚信守约、规范经营,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今后,天津法院将致力于推进自贸区法庭建设、海事海商审判、服务金融创新、破产审判以及全面推行标准化建设等特色工作,推动京津冀三地法院类案裁判标准统一,提升天津法院在自贸区、金融、海事审判方面的公信力,共同打造京津冀区域一体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与此同时,着力做好网上跨域立案、在线财产保全、在线调解、移动微法院建设,重点解决异地诉讼难问题,降低民营企业维权成本。

责任编辑:韩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