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二中院仅用时9天便成功执结一起标的2635.56万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有效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该案件系天津某钢结构有限公司与山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起建设合同纠纷案。因被执行人山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2019年7月2日,天津某钢结构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通过“总对总”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为保证债权实现,执行法官驱车奔袭几百公里,赶赴山东德州扣划账款。由于当天赶到银行时已经快到下班时间,并且需要扣划的账户中还包括一个美元账户,执行法官立即与工作人员的沟通协调,最终从被执行人三个账户中扣划2000余万元,案件顺利执结。
拿到执行款后,案件申请人对二中院不惧艰难险阻,灵活运用执行手段,维护良好营商环境的行为表示感谢,并对执行法官认真负责,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表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