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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江:一片丹心除黑恶
作者:马洁 温金凤   发布时间:2019-08-30 15:24:43 打印 字号: | |


蔡江是红桥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一位“80后”员额法官,也是全国首审“套路贷”涉黑案——穆某案的主审法官。

穆某案是公安部、市委政法委督办案件,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本市审理的人数最多、案情最复杂的涉黑案件,有着重大的社会影响和关注度。

32名被告人、36名辩护人、20多起案件事实、60余册卷宗……对蔡江来说,需要在一天之内完成全部庭审环节,无疑是一次巨大的挑战。

100多页阅卷笔记

在这起全国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件审理中,蔡江能够挑起大梁,凭借的是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过硬的审判能力。多年来,他审理的案件无一错案,他曾先后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并获得天津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红桥区政法系统“忠诚卫士”、天津市综治(平安天津建设)先进个人、天津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多项荣誉称号。

蔡江深知,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能否办好,将直接影响司法形象和社会安宁,而要办好这起案件,这就需要在有限的审理期限内,以前所未有的高标准办结此案,其难度可想而知。

从接到穆某案的那一刻起,蔡江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攻坚克难,完成任务”。为了确保开庭审理万无一失,那段时间蔡江几乎每晚都工作到深夜,吃住都在办公室里,集中精力阅读60余册卷宗。

一个月的时间,蔡江整理出100多页阅卷笔记,并从中提出63项需要补充调取的证据材料。他还提出对穆某组织的经营规模进行审计,以铲除其经济基础,为夯实证据基础、依法从严惩处、确保办成“铁案”提供了保障。

一份庭审“说明书”

为了能高效、优质地完成这次庭审,蔡江带领办案团队制定了由6大部分、55项内容组成的《庭审工作方案》,围绕庭前准备、庭审流程、庭审记录、证据展示、庭审保障等方面,将工作内容、岗位责任、时间节点等逐项规范和细化,甚至将某些关键环节的时间精确到分钟。

在这份《庭审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合议庭经过反复推敲,最终形成了《庭审提纲》,为参审人员提供了一份完整的“说明书”。

《庭审提纲》中的每一句话,都经过蔡江的精心打磨。“辩护人有没有新的意见?”蔡江说,以这句话为例,它的关键之处在于一个“新”字,“如果辩护人没有新的意见,就无需重复已经陈述过的内容,从而节省时间。”

7次庭前会议

蔡江还提出了“大庭前会议、小庭审”的审理模式,意在充分发挥庭前会议功能,将证据展示、听取意见等程序放在庭前会议中进行,总结和归纳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将大部分问题放在开庭前解决,正式的法庭庭审仅围绕争议焦点进行。

“该案一共召开了7次庭前会议。”蔡江介绍,通过历次庭前会议,合议庭听取了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指控事实及罪名的意见,并对这些意见进行提炼、归纳和总结,梳理出有关事实认定的个性意见和有关法律适用的共性意见,形成了10余万字的《证据分析报告》和《争议焦点分析报告》。其中,个性的事实问题成为法庭调查重点,共性的定性问题则是法庭辩论的重点。

在最后一次庭前会议中,合议庭就此前总结的调查重点和争议焦点,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并明确“如双方没有异议,法庭仅就上述问题展开庭审”。

“这样一来,合议庭就将庭审内容基本限定在法庭划定的范围内,达到了抽丝剥茧、突出重点的目的,最大程度地减少了不可控因素。”蔡江说。

8万字裁判文书

案件的审理难点,也就是裁判文书的说理重点。由于穆某案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判决书初稿达到了15万字。蔡江与团队其他成员商讨,决定尝试简化判决文书,适当缩减事实陈述部分,重点进行说理。最终,一份8万多字的精品裁判文书出炉了。

没人知道,这份裁判文书背后凝结的是蔡江怎样的心血和付出。从2018年农历新年一直到“十一”国庆节,蔡江放弃了节假日休息,为的就是细化犯罪事实和证据,规范审判程序,保障诉讼权利,确保案件质量。在蔡江的带动下,有的法官生病不下火线,有的法官顾不上照顾家里的老人、孩子,始终全身心投入到穆某案的审理中。

穆某案平稳、有序地审结并宣判,蔡江带领团队圆满完成了“一天内结束庭审、庭审后一个月宣判、一小时内结束宣判”这个近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穆某案也成为全国首例开庭审理并宣判的“套路贷”涉黑案件,不仅为打击“套路贷”这种新的犯罪形式树立了标杆,而且掀起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高潮。该案被评为2018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天津法院2018年度十大影响性案例。

“惊涛骇浪,方显英雄本色。”当有人问起蔡江办案的辛苦时,他笑着说,“没什么,工作是大家一起干的,成绩是大家的,我只是其中一员。”

 
责任编辑:张鹤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