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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换房起纠纷 十年积案一朝结
作者:刘志峰   发布时间:2019-09-17 16:14:04 打印 字号: | |

2010年,王氏兄弟本为一母同胞,双方口头换房协议被确认无效后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争至津南法院,经一审、二审,王弟并未履行。2012年底,王兄及其妻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津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经对被执行人王弟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后因暂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王兄已逾古稀之年,其多次到津南法院来访要求尽快执行。2017年案件依法恢复后由承办人刘法官继续办理。经依法查找,王弟已居无定所、下落不明,其名下亦无可供执行财产。随后,申请执行人王兄经询问亲属、查询其下落,终在某学校墙外摆摊处发现被执行人,承办人依法将其传唤到庭。虑及双方为至亲,意图调解以免造成亲情裂痕进一步加深,经沟通双方矛盾尖锐已无调解可能。为加大执行力度,法院欲采取拘留措施,在拘前体检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血压畸高,难以送拘。

鉴于被执行人身体情况,已不适用于拘留措施,且经此一事,被执行人不再配合法院工作。承办人遂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在山穷水尽时,承办人继续扩大财产调查范围,对其婚姻情况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王弟于2017年5月与妻子协议离婚,并对财产进行分割,后申请执行人王兄及其妻遂将王弟与其妻起诉至津南法院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无效,再次经过一审、二审,确认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夫妻财产分割部分所涉及的房屋及屋内的家电、家具,及其它财产分割事项无效。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事项,津南法院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在此过程中,承办人与被执行人之女多次沟通,释法明理,最终其为了父母的老有所依、老有所居,自愿代其父一次性清偿37万债务。

历经近十年的诉讼执行之路终于平坦,在领取案款时,申请执行人还送来了一面锦旗。作为一名执行承办人,每每面对父子离德、夫妻反目、兄弟成仇等涉及婚姻家庭既判案件,虽然站在客观的立场上,但有时承担的心理压力与感伤远不低于双方当事人,针对此类案件,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实现司法权威,同时顾忌到双方当事人的情感维护。津南法院法官深入案情,用理解与耐心化解情感危机,以执行利剑实现调解或判决确定的权益,让当事人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司法温情与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张鹤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