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蓟州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当场达成和解。
案件中,亮某(化名)经营着一家养猪场,并从饲某(化名,系一家饲料公司负责人)处定了价值20余万元的猪饲料,饲料到货后亮某却不肯付钱,无奈之下,饲某将亮某诉至法院。案件审结转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井连江、法官助理刘博第一时间联系了亮某,但亮某以手头没钱为借口拒不还款。经查询,亮某名下有6000余元存款,刘博迅速将该钱款进行冻结,并对亮某发布了限制消费令。
后来执行干警通过走访得知,之前亮某的一些猪因得猪瘟死亡,获得了一笔赔偿款,但这笔钱并没有在银行流水里显示出来,于是刘博火速赶到了亮某的养猪场。刘博发现仔猪的数量不少,目测有几百头。可亮某却称闹猪瘟以来,自己损失了500多头成猪,虽得到了赔偿款,但用于买仔猪了,目前没有任何多余的钱款给饲某,并称:“本来我从饲某那买饲料他就赚着我的钱呢,他啊,偷着乐吧,我,没钱!”
面对这种情况,刘博返回单位和团队成员进行了商量,决定对亮某的猪进行保全。保全需要清点猪的数量,没有别的什么好办法,井连江和刘博只能一头头地数。遇到住“单间”或者“双人间”的还好,遇到十几头混住的,可就没有那么容易了。而且,仔猪喜动,不停钻来钻去,执行干警只能钻入猪圈里去清点。虽然已是秋季,但气温依旧不低,猪圈底蒸腾上来的热气混杂着猪娃们的“体香”,绝对当之无愧的“好味道”!经过一遍遍的清点,最终确定亮某有112头仔猪。
清点完之后,井连江顾不上擦拭额头上的汗水便又找到了亮某,告知因他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这批猪很可能会被拍卖......听到这里亮某的脸色变了,神情有些僵硬。井连江趁热打铁,继续说道:“你这批猪还有一段时间就要出栏了,现在猪肉正贵,为何不赶紧卖个好价钱呢?你要是硬杠着不配合执行,法院帮你卖这些小猪崽儿,价格肯定不如成猪好,这你可得心里有数,况且你欠人家钱,于情于法你也都该还钱啊。”亮某听完沉默了一会儿,低声说道:“我一时半会儿真的拿不出这么多钱,要不您再给协调一下,我争取分两次把钱还上,你们看行不?”于是井连江又联系了饲某,饲某表示同意。
到了约定交款的日子,亮某按时来到了法院,当场给付饲某135000元,双方就剩余款项达成了和解协议。
山路崎岖,什么难走的路都走过;风餐露宿,再大的挫折也能克服。执行干警们为了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跋山涉水,风雨无阻,只因为这身象征着正义的制服、胸前这枚象征着公平的法徽,他们义无反顾、无怨无悔。今后,蓟州法院执行干警也必将在这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路上奋勇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