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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作者:唐少川 杭潇   发布时间:2019-10-21 16:12:22 打印 字号: | |

 10月14日下午,和平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精神专题会议及我市、区相关会议精神。

会上,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共同学习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及最高法院专题会议精神,传达了周强院长讲话精神、李静院长对天津法院系统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及我市、区近日召开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

和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莉就和平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对专项斗争重大意义的认识。二是在和平区扫黑办领导下,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三是继续深入排查扫黑除恶线索,同时要增强保密意识。四是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要及时反映,对于举报线索要及时回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不允许任何拖延。和平法院全体干警要共同努力,为创建“无黑”城区,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