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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积案终得执结 当事人送锦旗致谢
作者:袁惠杰 赵鹏飞   发布时间:2019-11-21 17:43:31 打印 字号: | |

11月12日,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将一面写着“依法为民做主 执行替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一中院执行局,对执行法官倾心执结一起跨度长达近二十年的积案表示感谢。

该案系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系被害人王某之父。2001年,王某被二被执行人抢劫并杀害,生效判决判处二被执行人赔偿王某某经济损失117360元。执行中查明,二被执行人犯罪时均未满十六周岁,无收入来源,且父母均在农村务农,家庭生活困难,均无财产可供执行,一中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9月,王某某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向一中院申请恢复执行。因原执行法官已退休,负责后续工作的法官漆晓华第一时间接待王某某,承办法官周萍通过传统查控方式、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调查,并前往宝坻区被执行人住所地村委会核实财产线索。为督促被执行人尽快主动履行义务,周萍传唤其中一名被执行人到庭,并前往戒毒所对另一名正在被强制戒毒的被执行人进行询问,责令其申报财产,强调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经多次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迫于法律威慑,将赔偿款全部交至一中院。11月5日,全部赔偿款发还至申请执行人,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张鹤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