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重要历史节点和两个100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中央、市委和最高法院先后印发通知,就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出重要部署。市委和市委政法委举办了宣讲报告会,鸿忠书记、赵飞书记作了报告。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法院系统宣讲报告会,进一步学习领会四中全会精神。下面,我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和法院工作实际,和大家作一下探讨和交流,主要讲六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并作出决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出发,准确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演进方向和规律,深刻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既阐明了必须牢牢坚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则,又部署了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体现了总结历史和面向未来的统一、保持定力和改革创新的统一、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统一,必将对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全市法院要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把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面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实质,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重大命题,提高认识、加深理解,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决捍卫者、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积极推动者、带头遵守和执行制度的模范实践者。
第一,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意义上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任务。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我们党孜孜以求的宏伟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进入了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关键时期,走到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站在“强起来”的时代节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选择、是始终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旺盛生命力的必然选择、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必然选择、是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的必然选择。二是把新时代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的根本要求。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在改革开放40多年历程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划时代的,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新时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是划时代的,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整体设计推进改革的新时代,开创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新局面。相比过去,新时代改革开放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必须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三是应对风险挑战,赢得主动的有力保证。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任务之繁重前所未有,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之严峻前所未有。要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第二,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上来。全会深刻阐明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13个方面显著优势:一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二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三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四是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五是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显著优势;六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显著优势;七是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的显著优势;八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显著优势;九是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使社会充满生机活力的显著优势;十是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培养造就更多更优秀人才的显著优势;十一是坚持党指挥枪,确保人民军队绝对忠诚于党和人民,有力保障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显著优势;十二是坚持“一国两制”,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显著优势;十三是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作出贡献的显著优势。这些显著优势,是对我国国家治理的制度经验的系统总结,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各个方面的制度创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具体体现,是支撑“中国之治”的制度“密码”,是坚定“四个自信”的基本依据。
第三,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准确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上来。总体要求明确了“四大内涵”:一是明确了“坚持以什么为指导”,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明确了“遵循什么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三是明确了“聚焦什么重点”,即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四是明确了“采取什么举措”,即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这一总体要求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第四,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准确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上来。总体目标提出“中国之治”“三步走”的时间表:到我们党成立100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总体目标将制度和治理融为一体,以制度建设保证治理效能,以治理效能发挥制度优势,既清晰地指出了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未来30年的发展阶段,同时也清晰表明了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所要达到的水平和层次。
第五,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准确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任务上来。全面明确提出13个方面重大任务:一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二是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三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四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五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六是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七是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八是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九是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十是坚持和完善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确保人民军队忠实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十一是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十二是坚持和完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十三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这些重大部署,坚持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相衔接,统筹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统筹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体现了总结历史和面向未来的统一、保持定力和改革创新的统一、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统一,必将有力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二、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顺利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必须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更好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担负好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重大职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在党的领导下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其中最大的优势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核心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两个维护”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对象是习近平总书记而不是其他任何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对象是党中央而不是其他任何组织。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当前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共产党员践行初心使命的首要政治要求,是全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伟大梦想共同奋斗的根本政治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的事业之所以能够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的十九大以后我们之所以能够战胜各种风险挑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归其根本就是因为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有力领导。全市法院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要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体悟这一思想的强大真理力量、实践力量、人格力量,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融入血液、铸入灵魂,增强对做到“两个维护”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实践认同、情感认同。要把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日常工作和生活言行上,面对歪理邪说敢于批驳,面对歪风邪气敢于斗争,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深刻认识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要筑牢政治建设的“压舱石”,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等党内法规,严格按照规定的主体、范围、程序和方式及时向党委和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法院重点工作和重要问题,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推动解决法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思想动态分析研判机制,针对各种模糊认识、苗头性问题加强教育引导,坚决抵制反对党的领导、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言行。
三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中国建设,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依法治国提出新要求。这次全会作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的部署。全市法院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道路,是从中国国情出发、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的法治发展道路,符合中国国情和中国人民意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科学内涵,深刻领会“十个坚持”精髓要义,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是大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狠抓机关党的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与时俱进地做好党组工作,更好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大力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发挥好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作用。优化组织设置,切实把“党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的作用发挥出来,助推审判工作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严格执行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持续整治码头文化、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
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人民法院是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力量,是捍卫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重要力量,在维护制度权威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承担着重要职责使命,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紧紧围绕全会部署推进制度体系建设的重大任务措施,找准工作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要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渗透颠覆破坏、间谍、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犯罪,对涉及国家安全、政治稳定、国防外交统战等工作及敏感国家和地区的案件,及时向党委和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在党委领导下依法稳妥处理。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切实抓好中央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意见的整改落实,当前一些重大复杂涉黑涉恶重要案件将进入审判程序,各院要高度重视,集中精干力量,严格依法办案,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进度,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历史、人民的检验。要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坚持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积极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确保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要持续扎实做好涉诉信访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走百镇(街)入千家,万名党员干部‘四访’”工作,以市委政法委交办的信访事项为重点,落实“开门接访、进门约访、登门走访、上门回访”工作法,最大限度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
二是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要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司法服务和保障。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大力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坚决依法审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案件;强化风险意识,科学预见审判工作发展走势和隐藏其中的风险挑战,针对立、审、执等各环节认真开展风险排查、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工作,筑牢风险防火墙,特别要注意防范社会风险和金融风险,妥善审理P2P等涉众型案件,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风险早研究、早部署、早处置,避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围绕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强化产权司法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合法财产与犯罪所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坚持平等保护原则,维护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和环境。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妥善审理涉外案件,充分发挥海事司法职能,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特别是近期,最高法院已批复同意我市设立天津自贸区法院和天津破产审判法庭,相关法院要加强组织实施,抓好受理案件的各项准备工作,为自贸区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建立与自贸区管委会的工作协作机制,优化自贸区营商环境,保障天津自贸区建设。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法庭集中管辖优势,依法积极稳妥受理、审理破产案件,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制度的拯救功能,促进有价值的微困企业再生。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妥善审理好涉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领域相关案件,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毒品、校园欺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推动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把诉讼服务事项尽可能地整合到诉讼服务中心,着力打造集约化综合服务平台、诉前多元化解纠纷平台、案件“分调裁审”有机衔接平台、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和司法为民形象展示平台,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智能化、标准化、可视化等特点,提供网上立案、缴费、阅卷、鉴定、保全、送达、申诉等电子诉讼服务,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快捷便利服务。要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要求,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用足用好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重视现场调查、搜查等传统执行手段,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健全对下督办、分级分时督办等工作机制。要严格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审批流程和审批责任,严格执行,确保落到实处。
四、不断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法院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着力解决在审判体制机制、思想观念、方式方法等方面存在的不协调、不适应问题,大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是健全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要全面贯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强化独任庭、合议庭的法定审判组织地位,全面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团队建设,进一步健全“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要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院长、庭长的权力清单和监督管理职责,健全履职指引和案件监管的全程留痕制度,完善对信访申诉、长期未结、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抗诉再审案件的审判监督机制。要健全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科学确定院长、庭长审理的案件类型,完善对院长、庭长办案情况的考核监督机制,配套建立内部公示、定期通报机制,推进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要强化司法履职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审判执行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受到侵害救济保障机制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有效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
二是健全顺应时代进步和科技发展的诉讼制度体系。要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落实庭前会议制度、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完善法庭调查程序,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轻罪案件和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该从宽的坚决依法从宽。要推进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完善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健全完善立体化、多元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探索扩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和民事独任制审理的案件范围,探索示范诉讼方式,通过个案示范处理带动批量案件高效解决。要推进行政诉讼制度改革,围绕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改革完善行政审判工作机制,探索依法扩大行政案件建议程序适用,探索建立行政速裁工作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是建设现代化智慧法院应用体系。按照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公要求,建设完善覆盖立案分案、庭审合议、文书签署、校对排版、印制送达、结案归档等所有节点的信息化办案平台,增强平台自动化、智能化辅助功能,真正将平台建成法官办案、院庭长管理以及群众诉讼的好帮手。要深化移动微法院建设,推进电子诉讼和移动电子诉讼发展,推行案件“全流程”在线审理,切实方便法官和群众诉讼。要充分发挥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规范司法行为、优化审判流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用好司法解释关于电子送达的制度设计,提高送达效率。要秉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切实加强“四大公开”,以公开促公正。
五、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和体系完善,更好发挥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助力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是健全多元解纷机制。要积极参与诉源治理,主动把法院工作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聚焦防范化解重大民生保障、生态保护、城乡建设、经济金融等领域涉众型纠纷,积极参与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完善诉前化解机制,按照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坚持关口前移,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注重发挥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律师调解专业优势,拓展多元解纷空间,提升多元解纷实效。要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加强委派调解工作,吸收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参与法院调解工作,加大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力度,深化在线调解平台应用,优化司法确认机制,为调解效力提供司法保障。
二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要建立和完善以案释法的平台,充分发挥法院“两微一端”和微影视、宣传栏等,开设专栏,定期推送、发布典型案件。加强与新闻宣传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提供典型案例,通过融媒体以案释法。通过法官办案,深入解读法律,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说理、解释疑惑,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自觉执行法律裁决,并在法治实践中感受法治精神,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加大普法力度,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公益讲座、旁听庭审、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引领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信法新风气。
三是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要充分发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简单民事案件作用,注重提升新类型案件审判能力,关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乡村金融以及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动向,加强调查研究,实现精准应对。要积极参与治理,切实加强人民法庭与当地党委、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协调沟通工作,积极推行“三调联动”,加强与辖区内乡镇党委政府的联系,增强党政协同,为人民法庭开展工作营造更好的环境。要注重纠纷预防,通过“法庭+村居委员会”“法官+人民调解员”“法官工作室+乡村干部”等形式,加强对乡村自治的法律指导和法律咨询,引导和指导严格依法规范乡村组织行为,引导村民依法办事合力化解基层矛盾。
四是提升司法建议质量。全市法院在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同时,要依法履行司法建议职责,积极促进有关单位科学决策、完善管理、消除隐患、促进工作、规范行为,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要事前加强沟通,深入了解,针对反映的亟待解决的问题,了解问题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总结分析共性问题,防止“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要在前期了解与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思考,按照可行性、针对性和可操作的要求,依照最高法院统一司法建议格式,潜心研究对策的撰写。对发出的司法建议,要做好跟踪和记录,促使其整改落实。
六、建设过硬法院队伍,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在于要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认真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切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履职水平,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一是切实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开展学习研讨培训,在履职尽责中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政法工作、天津工作、法院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把握,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大力加强法院意识形态工作,提高政治敏感性和鉴别力,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造性发展,发扬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增强政治定力、法律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
二是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要认真学习研读《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把纪律教育与理想信念教育、忠诚教育、作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融会贯通、真信笃行。要强化监督制度的执行力,坚持用制度管案、管人、管权、管事,认真抓好“五个严禁”以及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的贯彻落实,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严格执行过问案件全程留痕、遇到干扰及时报告等制度,确保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要结合工作实际完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办法,经常采取提醒、函询、诫勉等组织措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深入推进正风肃纪,持之以恒反“四风”,着力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坚决整治慵懒散浮拖,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无所事事、不求进取,遇到问题躲,遇到困难退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三是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全面提升干警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聚焦司法实践热点、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和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提炼司法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差距和不足,找准问题症结,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在总结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提升能力。要加强实践锻炼,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在审判执行的一线,在专项工作、急难岗位上历练干警,提升能力。要善于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先进学、向群众学,把加强学习作为终身追求,不断锤炼本领、提升能力。
四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法院领导班子,完善领导班子决策机制,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按程序规则办事,充分发挥领导班子谋全局、把方向、抓大事的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带头遵规守纪,带头严格自律,求真务实、崇尚实干,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要健全完善干警交流机制,加强干警横向、纵向交流,防范廉政风险,激发队伍活力,提升干警素质,丰富干警精力,增强司法能力,推动工作发展。要坚持严管厚爱,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为干警办实事、解难题、做好事,让干警安心。
同志们,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就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重要部署,全市法院一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迅速兴起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高潮,切实增强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切实把学习贯彻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成效,为“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提供坚强有力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