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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法院召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交流研讨会
作者:黄武陶   发布时间:2019-12-03 14:58:33 打印 字号: | |

11月29日下午,天津海事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前期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四中全会上重要讲话和全会《决定》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专题交流研讨。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秀杰同志主持,其他班子成员参加。

会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并联系各自分管工作和自身思想工作实际,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的重大意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演进方向和规律、国家发展必须坚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则、推进国家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等方面,深入交流了学习全会精神的收获体会,深刻对照查摆了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在该院执行实施方面的问题差距,并在思想根源、制度缺项能力不足等方面认真检视了问题原因,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整改目标,真正把专题交流研讨会开成了“准”民主生活会。

李秀杰强调,要从“历史性成就”“显著优势”中增强制度自信,从“总体目标”“总体要求”中明确奋斗方向,从“重点任务”和该院职能职责中找准工作着力点。

李秀杰要求,一要坚持党对海事法院各项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要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要广泛参与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要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责任编辑:马新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