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客户端 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图片新闻
滨海新区法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活动
作者:乔姗   发布时间:2019-12-04 15:10:25 打印 字号: | |

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提高公民法治意识,贯彻司法为民理念,12月2日下午,滨海新区法院组织法官深入塘沽街解放路商业步行街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活动当天,尽管天气寒冷,法官们仍以饱满的热情为往来群众答疑解惑,并结合法院工作,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传销、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反电信诈骗等一系列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群众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现场法官就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问题,对前来咨询的群众一一作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力求使每一位群众带着问题而来,带着满意而归,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现场发放了宪法宣传、婚姻家庭、劳动合同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宣传资料,并利用陈列宣传展板等方式,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辉煌成就,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和我国宪法实施的重要成就,倡导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

本次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8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增强了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拉近了社会公众与法官的距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滨海新区法院将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结合国家审判机关职能特点,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努力为建设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推进法治滨海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马新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