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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法院党组传达学习贯彻天津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
作者:黄武陶   发布时间:2019-12-04 15:26:25 打印 字号: | |

12月2日,天津海事法院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传达学习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秀杰主持,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列席。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市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在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及大会决议。

李秀杰对贯彻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一是紧密结合学习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动员部署会议,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意见》紧密结合天津实际,明确提出了一系列制度机制和措施,是中央《决定》在天津实施的具体化,体现了市委强烈的政治担当,为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全院干警要以学习领会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为契机,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二是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着眼于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我院《关于推进支部党建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的指导性意见》,着力提升党的建设质量和审执工作水平,将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和实践中。三是紧密结合该院审执工作实际,深刻领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同时结合该院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中的职能定位,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为民服务理念,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海事司法保障,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紧密结合法院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大力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提高党员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制度意识,增强制度执行力,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的表率。


 
责任编辑:马新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