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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党组传达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及市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0-01-22 10:15:09 打印 字号: | |

1 月 20 日,天津高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书记李鸿忠在市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就抓好贯彻落实提出具体措施意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主持会议并讲话,高院局级以上领导、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全市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要强化理论武装,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体悟这一思想的强大真理力量、实践力量、人格力量,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上来,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是要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强化人民法院政治机关的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等党内法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是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妥善审理“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涉民生案件,强化民生司法保障。推动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便利的诉讼服务。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加强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四是要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认真抓好“五个严禁”以及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落实,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整治力度,加强司法能力和职业道德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责任编辑:张鹤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