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天津市高院执行指挥中心,你院报送的京津冀铁路公安联动查控被执行人钮某,已查控到其乘车信息,现向你院反馈查控结果,请你院执行指挥中心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收到,我们马上行动”。1月19日晚上9点,滨海新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法官助理赵瑞东接到了一个市高院的联动查控反馈电话。
原来,滨海新区法院日前报送的京津冀铁路公安联动查控的一被执行人乘车信息有了反馈。赵瑞东马上报告给执行局长路磊。根据市高院布控结果显示,被执行人将于1月20日早上8:09分在滨海站乘坐城际列车前往北京南站。时间紧迫,同时需要协调驻滨海站铁路派出所民警协助执行。法官助理张运鹏、石景钰、岳艳杰,书记员刘硕得知消息后立即赶至单位加班。几位年轻干警分工协作制定专项联合行动实施预案,起草专项联合行动执行文书,联系协调驻站民警和部署执行措施。时间已至深夜11点10分,前期准备工作有序完成。
次日早6时10分,执行局五位年轻干警驰两辆警车前往滨海站,到达后即与驻站民警取得联系,并将本次布控人员的详细信息告知。在驻站民警和工作人员的配合下,于7时41分,将进站验票的被执行人钮某控制住。执行干警向钮某出示工作证件和拘传票后,告知其一同前往法院执行局处理在执案件,并在驻站民警同志协助下,将被执行人送上警车。
披星戴月去,晨阳普照归。8时30分,被执行人被送至执行局羁押室。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案件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室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当场偿还了欠款。
据了解,京津冀高院协同铁路公安局联动查控被执行人是解决执行难跨区域跨部门的一次协助配合行动,有助于快速制定行动预案,对被执行人采取措施,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本次联合专项活动是对“查人找物难”的一次有益的尝试,是对“精准执行”的一次成功的探索,是对“切实解决执行难”的一次突破创新。
2020年伊始,滨海新区法院执行局在市高院执行局的有力指导下,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克服改革初期的重重困难,迅速调整工作状态,投入到新一年的工作中。全体执行干警将继续秉承依法、公正、善意、文明的执法理念,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司法为民的情怀投入到工作中,勇做切实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燃灯者,急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