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上午,红桥法院执行局对拖延履行行为进行精准打击,集中传唤被执行人。此次行动集中传唤到庭被执行人10人,其中1人是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后由执行法官赴津南区某派出所强制传唤到庭,2人因拖延履行被送拘。
一被执行人以未收到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传票为由,认为自己不应负法律责任。经过执行法官缜密调查,被执行人在送达地址长年居住,且收到过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传票,但被执行人不予理会。经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已为时晚矣,执行法官当场向其宣布了拘留决定。
另一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多次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履行,但事后仅履行一部分便不再履行,以致先后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10余次。在申请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对于被执行人的信任已经降到了最低,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传唤到庭,向其宣布了拘留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