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河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川收到了一封感谢信,信中,申请执行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诚支行感谢河西法院张鹏法官严谨认真、高度负责、创新执行,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克服重重困难,向申请执行人发放了355万余元执行款。
据悉,河西法院受理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执行案,被执行人以名下位于某开发区的18、19层共计16套房产向申请执行人设定抵押,这16套房产此前还为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申请的个人住房贷款设定抵押。处置抵押物时,由于被执行人将16套房屋全部打通,无法恢复原状,评估工作一度难以推进。张鹏与申请执行人共同研究,决定将房产整体评估、整体拍卖。期间他多次实地查看房屋,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打消被执行人疑虑,被执行人主动配合工作,拍卖工作顺利进行。由于18层全部房产成交时间在2020年2月底,正值疫情防控期间,房管、税务等部门均未正常办理业务,张鹏以申请执行人利益为先,配合买受人前往房管局办理完毕撤销个贷抵押、过户等手续,并将执行款355万元全部发还给申请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在信中说到,张鹏法官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创新、灵活的执行方法使其倍受感动。疫情发生以来,河西法院广大干警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坚守审判执行和疫情防控两个战场,以高度的责任心,脚踏实地的工作态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