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西青法院执行局联合法警队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对西青区李七庄街一栋写字楼进行强制腾空。西青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南生带队执行。
据了解,天津市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天津某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该院审理判决,判令天津某投资有限公司将房屋腾空,并返还给天津市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但被告一直无视生效法律文书,拒不履行该义务,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又多次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应承担的严重后果,并于2019年11月25日张贴公告,限被执行人于2019年11月28日上午8点前将涉案房屋腾空,但被执行人至今仍拒不履行,该院遂依法对其采取强制腾房措施。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腾房工作虽暂缓进行,但在此期间,该院执行干警多次审查案件、勘察现场、协调沟通,并评估执行风险、制定腾退预案。4月13日上午9时,该院干警赴李七庄街某写字楼,到达现场后,法警队设置外围警戒,执行干警分为3组进入该房屋,开始清点屋内物品,现场制作物品清单,并全程录像取证,执行工作有序开展。腾房一直持续到下午2时,历经5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