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同意,2020年5月22日下午,东丽法院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组织开展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由东丽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政治处副主任齐颖同志主持,全院共117名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东丽法院机关党委书记、党组成员、副院长韩廷和同志代表上届机关党委作工作报告,总结三年以来机关党委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阐明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会议严格按照换届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步骤,表决通过了党委工作报告、换届选举办法(草案)、候选人名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共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委员9名。
党员大会结束后,新当选的党委委员召开了第一次机关党委会会议,等额选举韩廷和同志为机关党委书记、齐颖同志为机关党委副书记,并明确了各党委委员的职责分工。
本次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准备充分、组织有序、程序规范,充分发扬了党员干警的民主权利。在今后的工作中,东丽法院新一届机关党委将继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在区委区级机关工委的指导、在东丽法院党组的领导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记职责使命,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做到党的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为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