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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法院不断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促“老赖”主动现身
作者:赵瑞东   发布时间:2020-07-15 16:11:07 打印 字号: | |

面对不断增多的执行案件和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滨海新区法院执行局合理分工、多管齐下,不断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让失信老赖主动现身,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有效提高了执行效率,让申请执行人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

聂某、冀某原系一运输公司员工,离职后该公司一直未支付二人应得工资,二人遂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裁决下来后,该公司依然未履行相应义务,聂某、冀某随即向滨海新区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联系该公司,告知其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但该公司仍心存侥幸,逃避执行。执行法官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随即将该公司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查封该公司运输车辆等执行措施。因业务需要,该公司时常需向银行贷款,却因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无法贷款,不少客户也因看到该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拒绝与其合作。这下,公司经营出现了问题,负责人慌了神,主动找到了执行法官,向聂某、冀某支付了应付工资。

某公司因经营不规范,被滨海新区环境局处以罚款的处罚,但该公司一直拒绝履行。通过行政裁决,该案件被送至滨海新区法院执行局予以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该公司一直在逃避执行,亦未履行财产报告的义务,执行法官即依法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限制消费。公司法人因业务需要时常需乘坐高铁,在购票时发现公司已被列入失信名单,自己也被限制乘坐高铁后,急忙找到执行法官,主动缴纳了罚款,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截至2020年6月30日,滨海新区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累计五千余人次,多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信用惩戒不是目的,只是手段。滨海新区法院不断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使老赖寸步难行,让失信者敬畏法律,主动承担责任,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让其在每一件执行案件中都感受到司法的力度。

 
责任编辑: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