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蓟州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卢某等10人涉黑案。
公诉机关指控,为获取非法利益,自2013年起,被告人卢某先后成立寄卖商行、担保公司,后通过拉拢亲戚、同乡及聘用员工等方式网罗人员,采用扣“砍头息”、打“双倍条”及签订“虚假房屋买卖合同”等“套路贷”方式,高息放贷5000余万元,同时采取非法拘禁、殴打、电击等暴力手段及喷字、拉挂横幅、播放哀乐、堵门等“软暴力”手段强行索债,给多名被害人及其家属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创伤,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步形成了以卢某为组织者、领导者,参加人数较多、结构稳定、内部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其行为已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开设赌场罪。
庭审中,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诉讼权利得到依法保障,庭审秩序有条不紊。因被告人较多、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