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某工程塑料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先生及公司监事谢先生专程从台湾赶赴大陆,在隔离期满后为滨海新区法院送来了写着“扶正祛邪 镜断是非”的牌匾,感谢法官疫情期间审判服务不打烊,能动司法办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高度赞扬滨海新区为外商投资提供的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今年三月下旬,滨海新区法院民三庭受理异议人廖某对执行变更天津某塑料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监事提出异议一案。该塑料公司系驻天津自贸区外商投资企业,因公司决议变更高级管理人员成讼,法院判令廖某不再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进入执行程序后,廖某对执行不服遂提出异议。由于廖某系台湾居民,还有一方当事人在香港,无形中增加了送达难度。正值疫情防控期间,如何有效送达当事人、充分了解异议人诉求、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成了承办法官亟待解决的问题。
面对种种困难,承办法官薛淑霞迎难而上,发挥主观能动性,第一时间与执行法官沟通、调阅卷宗。在了解到涉港当事人曾委托内地代理人后,立即联系原审案件代理人协调通知当事人、办理委托手续等事宜,提高送达效率。同时,积极协调各方当事人通过电子邮件、微信提交书面意见及证据,尽快归纳各方当事人意见及总结争议焦点,加快办案进度。最后,承办法官准确定位以书面审理方式在十几天内高效审结此案,既提高了疫情期间办案效率,又有效减少了各方当事人的诉累。最终,塑料公司顺利变更法定代表人及监事,并有序开展了复工复产工作。
因疫情影响,塑料公司的投资方无法到场,该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及监事转达了外商投资方对滨海新区法院高效处理案件的肯定,赞扬滨海新区法院为投资者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赞誉承办法官“一心一意为民着想,依法办案快速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