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海新区法院高新区中心法庭收到了当事人送来的一面锦旗,感谢法官依法审判,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营造了健康、公平的营商环境。
原告天津市某机械设备租赁中心与被告天津某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租赁费、维修费等共计59万余元,并支付违约金,同时申请了保全,对被告账户予以查封。承办人调解时发现,双方意见分歧较大,矛盾突出,难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当时疫情形势严峻,但双方表示因都是天津的公司,在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希望能早日开庭解决纠纷。承办人得知双方意愿后,在做好防护工作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22日进行了第一次开庭。
承办法官在查清案件事实后,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及时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租赁费28万余元,并支付相应违约金,判决后双方均表示不上诉,按照判决履行。被告主动给付了原告相关租赁款后表示企业现在较为困难希望早日解封账户。法庭经审查认为被告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为解企业燃眉之急,迅速对查封的账户作出了解封裁定,在被告给付完毕款项后第一时间解封了被告账户。事后,双方对承办法官兢兢业业、公平公正办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表示了感谢。
因疫情原因,许多企业经营困难,诉讼纠纷较多,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合法利益,承办法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审判案件,公平保护当事人各方利益,为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供了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