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中午,河西法院执行局4名法官利用午休时间,在法警大队的有力支持下,执结一起探望执行案。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离婚纠纷,经法院依法判决,婚生子由被申请人直接抚养,申请人每月有一次探望的权利,被申请人应予以协助。判决生效后,双方因孩子探望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探望权案件的特殊性,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希望被申请人能够积极协助履行义务。但因离婚过程中双方争执较大,矛盾较深,未能就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等问题达成一致。经执行法官反复、耐心、细致地工作,被执行人同意申请人利用午休时间到家中进行探望。
方案确定后,执行法官及时联系法警大队提供警力支持。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申请人顺利前往被申请人家中完成探望。执行法官们也利用这次上门的机会,从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角度向双方释法析理,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为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定义务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