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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杜某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发布时间:2020-09-25 09:44:41 打印 字号: | |

2020年9月22日至9月23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杜某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2009年至2018年,以被告人杜某为首,藏某某、司某某、王某等10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经常纠集在一起,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强迫交易、非法经营、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杜某等人为谋取利益,迫使他人退出经营活动;违反国家规定,利用违章建筑对外出租从事经营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在公共场所聚众持械殴打他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在公共场所采取辱骂、恐吓等手段任意毁损他人财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秩序,应当以强迫交易、非法经营、聚众斗殴、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对杜某等13人提起公诉。

法庭审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围绕公诉机关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各被告人分别进行了最后陈述。案件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杨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