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件历时6年的执行案件顺利执结,双方当事人送来锦旗并对二中院执行局法官表示由衷地感谢。
在这起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某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因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其钢材款导致双方成诉,判决生效后案件于2014年11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标的为880余万元。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涉诉较多,其名下财产已被多轮查封,无法及时变现,且被执行人作为债权人申请执行的案件也未得到清偿,债权债务情况环环相扣、错综复杂。同时,申请执行人因该笔款项长期未能收回,引发资金链断裂,企业无法正常经营。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六次协商 四次修改和解协议
面对僵局,执行法官耐心组织双方当面协商,梳理财产线索、商谈解决方案,积极寻找解开僵局的突破口。在协商过程中,因对方提出的要求无法达到各自心理预期,双方几次表示要放弃和解,但执行法官依然坚持向双方陈述利弊,缓和对立情绪,寻求双方的利益平衡点。最终,在经历六次协商、四次修改和解协议书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质保金履行一波三折
被执行人工程质保金到期后,工程发包方对款项金额计算、资金筹集、履行方式、文书确认等一系列事项提出要求,执行法官经过多次协调确保无误后,在到达银行窗口对其提供的账户资金进行扣划时,账户却显示余额不足。面对发包方的拒不配合,执行法官当场提出,“半小时内款项不到账就依法对该工程发包方的拒不配合执行行为进行处罚。”最后,发包方按时将款项转到相应账户,顺利完成该笔款项的执行。
16套房产顺利过户
由于被执行人用于抵偿债务的16套房产也是由第三人某房产开发公司抵偿给被执行人的,并且这些房产均被其他法院查封,另有两套房产还设置了抵押,因此,在对该批房产进行过户前,需要集中查明房产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在确保顺利办理产权证的同时,能够及时解除对房产的查封及银行的抵押权。为此,执行法官多次前往房产所在地,与当地法院、银行、房管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各个流程的无缝衔接,完成抵债房产的顺利过户。至此,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