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一起执行案件中,西青法院采取“活封”的方式对被执行企业采取执行措施,既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拖欠厂房业主7个月的租金,共计约92万元。厂房业主将某公司诉至法院,胜诉后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该公司刚刚组装完毕且具有特殊优势的科技生产设备,由于尚未完成环境测评,暂时无法投入实质性生产,导致目前未见到实际经济效益,故无法支付拖欠房租。
执行法官考虑到该公司当前资金周转困难,生产经营面临困境,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查封裁定,并对厂房内的机器设备灵活采取“活封”措施,即允许该企业在正常的生产范围内使用机器,但不得进行买卖、转让等财产处分行为,最大限度保护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随后,执行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双方友好协商,共同制定义务履行的具体方案。
西青法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灵活审慎采用执行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实体经济和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