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蓟州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丽带队赴区工商联,就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事宜进行了座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工商联主席李红梅出席座谈并讲话,民营企业家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活动。
座谈会上,双方认真听取了企业家代表对蓟州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周丽简要通报了双方签订的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合作机制的运行情况,并介绍了法院对标“优化营商环境年”任务要求,大力实行登记立案首办负责制、院领导联系乡镇、常态化上门服务企业发展等一系列司法便民惠企的工作举措。
李红梅对双方加强合作、共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法院服务保障大局、推进司法便民利民的工作机制给予高度评价。李红梅表示,将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法院与工商联应搭建好沟通平台,及时了解企业发展遇到的难题和法律需求,助力企业尽早化解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基层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法庭扎根基层的优势条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畅通企业快速解纷渠道;要以《民法典》宣讲为契机,大力开展“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加大对企业家、特邀调解员、特邀监督员培训力度,让法律真正走到企业家身边,走进心里。
周丽表示,蓟州法院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规划指引,携手区工商联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切实增强平等保护意识、服务发展意识、沟通协调意识,依法包容审慎办理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案件,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助力全面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