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辰法院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年初,天津某电磁线公司向北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天津某变压器公司给付其货款及利息200余万元。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天津某变压器公司拒不履行义务,故天津某电磁线公司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涉案较多,名下财产已被轮封,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但是,承办法官刘家红并未放弃对其名下财产的查找。与此同时,法官审慎权衡双方利益,通过对被执行人大量详实的调查,查封了其名下机器设备等财产及房屋一处。随后,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耐心释法说理,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积极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同意一次性给付160万元。至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