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海新区法院顺利执结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系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某汽车租赁公司融资租赁纠纷,经调解,汽车租赁公司允诺偿还融资租赁公司六百余万元。到达约定日期后,汽车租赁公司仍不履行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孙占江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信息,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期间,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拍卖被执行人公司股权,法官助理韩小杰通过查询全国执行关联案件发现,该被执行人在其他法院尚有未结执行案件,如果强制拍卖将侵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随后,承办法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但其一直采取电话联络,不露面、不配合的消极态度使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经调查了解,该汽车租赁公司目前仍在正常营运,有一定履行能力。考虑到受疫情影响,其经营存在一定困难。法官依法灵活采取多种执行措施,一方面,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三十余台营运车辆登记档案,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成功扣押11台丰田埃尔法、奥迪、宝马牌等价值较高且非营运状态的车辆,并立即着手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另一方面,通过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等手段,对被执行人层层施压。同时,联系到被执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家属,告知其消极履行、逃避执行所带来的失信成本,并提示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也是为了及时止损。
经过承办法官多次沟通,耐心地向其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官要求主动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至此,该起执行案件圆满结案,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回笼资金、减轻周转压力提供司法保障,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持续经营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