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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人员维权难?工伤索赔、拖欠工资全部执结
作者:苏良   发布时间:2020-12-28 09:43:23 打印 字号: | |

进入年底,正是劳资纠纷案件多发的月份,为进一步推进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津南法院执行局以“执行法官多跑路,人民群众少跑路”为目标,快速执结多起劳动仲裁案件,为申请执行人赢得了时间,争取了权益。

另筹款项医工伤 高效执行化纠纷

白某系外来务工者,因工伤待遇问题与津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产生分歧。根据仲裁结果,该建筑公司需赔付白某130361元,在赔偿款迟迟未到账的情况下,10月23日,白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苏良向建筑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并冻结该公司基本账户。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账户有足额款项,但如果等待划拨,有十五日异议期。考虑到申请人工伤急需医治且路途较远等因素,承办法官通过对涉案建筑公司释法明理,最终该公司同意于11月19日先另行筹措款项给付申请人,再由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措施。

结案当天,申请人不断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真的太谢谢你们了,让我们这些外来打工人感觉暖心啊!”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工资款项无着落 快速执结暖民心

夏某、张某夫妇系外来务工人员,年关将近,急等工资回家过年,但因所在饭店效益不好导致经营者无法正常发放工资。仲裁过后,夏某、张某于11月9日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采取网络查控等方式发现该公司账户并无资金可供执行。

11月19日,承办法官通过走访该饭店,发现其地理位置较好,且正在出售。随即承办法官与经营者取得联系,并告知其在有执行案件的情况下,该饭店转兑将十分困难,在承办法官的一番释法明理中,饭店经营者表示将全力配合执行工作,并于当日下午主动将夏某4157元工资、张某2070元工资,共计6227元全额汇至法院。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将款项发放至申请人手中,夏某、张某接过工资连连对承办法官表示感谢,“谢谢你们忙前忙后的让我们这么快拿到工资,终于能回家过个踏实年了。”至此,该案顺利执结,用时仅10天。

 
责任编辑:崔子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