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满意的司法警察、天津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翻开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警务科副科长孙瑞林的履历表,一项项荣誉扑面而来。
今年55岁的他,已经有三十多年的党龄和警龄了。被问及如何三十年如一日尽职尽责、爱岗敬业时,他说:“用对党的忠心、对事业的尽心、对人民的真心、对纪律的戒心,诠释共产党人的初心。”
自1988年退伍后,孙瑞林成了一名司法警察。33年里,驾驶警用囚车往返于法院和看守所的次数,他早已记不清楚,虽然换了好几茬车,但在每年行驶近两万公里的里程中,他从没发生一起交通、安全事故,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安全责任感完成每一次提押、看管、值庭任务,确保每次提讯或开庭安全顺利。
“开警车执行任务时,就得打起精神,既得细心,也得耐心,还得有责任心,才能不出事故。”每次队里来了年轻人,他总会发挥“传帮带”作用,多多叮咛嘱托。
2016年,孙瑞林的母亲病故前,先后住了两次院,晚上他在病房看护,白天从不耽误开车提押看管工作。年过半百的他,虽然身体有点吃不消,可从不说一个“累”字,每天像陀螺一样在单位、医院、家之间来回跑。“习惯了,就想着既得把老人照顾好,也不能把工作耽搁。”他说。
“凭着良心,干好工作”已经成为孙瑞林最朴素的从警信念。2013年3月,市高院刑一庭公开审理被告人刘某绑架杀人一案。当审判长告知完权利义务后,被害人家属突然从旁听席冲过去,想殴打被告人。“当时来不及多想,第一时间就冲了上去。”作为押解法警,孙瑞林不顾危险,立即把身体当盾牌,挡在了被害人家属与被告人之间,可谁知被害人家属用力过猛,他被重重撞倒在地,造成腕部损伤。
“法警就得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时刻关注法庭上所有人的情况,我们的职责就是保护大家安全。”事后,孙瑞林忍着剧痛,立即起身与另一名押解法警按照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快速将被告人带离审判庭,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法院的形象。
即将迎来第一个中国人民警察节,他十分自豪:“选择了警察这份职业,就是选择了忠诚、选择了担当、选择了奉献、选择了为民、选择了坚守,我将继续忠诚履职、担当奉献,做好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守护者和人民群众的‘保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