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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作者:李岑   发布时间:2021-01-25 08:58:34 打印 字号: | |

1月20日,天津高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容丰富,着眼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从理论和实际、历史和现实、国内和国际相结合的高度,科学分析进入新发展阶段的理论依据、历史依据、现实依据,深刻阐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主攻方向,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全市法院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在政治引领中强基固本。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贯通起来,在学习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要在对标对表中履职尽责。紧紧围绕中央、市委工作大局,对标对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本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要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扫黑除恶常治长效。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司法应对,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加强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涉外、涉农等案件审判力度,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正确实施民法典,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惠民举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要在更新理念中深化改革。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系统思维,牢固树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治理念、司法理念,深入分析研判、积极主动对接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出的司法需求。要深化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确保审判权力规范有序运行。四要在担当作为中提升能力。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增强忧患意识,着力解决工作中的难题、矛盾,切实把新发展理念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领域。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深入开展政法队伍专项教育整顿和“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活动,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要坚持不懈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知识结构、强化专业思维、提升专业素养、增长实践才干,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

高院党组成员出席会议,院级领导、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杨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