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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法院干警利用下沉社区机会妥善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作者:徐婷婷   发布时间:2021-02-10 09:02:41 打印 字号: | |

1月25日起,北辰法院全体干警下沉社区参加入列轮值活动。民三庭干警徐磊依照安排下沉至秋宜家园社区。

这一天,正好赶上徐磊值勤,社区工作人员说本社区有两户人家矛盾异常严重,希望能给调和一下。简单了解情况后,徐磊发现这两户人家刚好是其承办的一起排除妨害纠纷的执行案件当事人。徐磊立即联系这两户人家,组织他们到社区进行调解。

原来,根据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被执行人王某某应将其占用的申请执行人林某承租的公租房腾空并返还,但是被执行人拒不腾房也不赔偿损失,申请执行人林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天下午,徐磊到达社区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正在争吵。为了缓和局势,承办人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和社区居委会及社区民警分别听取他们的意见。经过沟通了解发现,被执行人除了占用的这套公租房以外,名下没有其他房产,也没有工作。如果通过执行程序强制腾空势必造成其无家可归,居无定所的后果,但是如果其一直拒不腾房也会造成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无法实现。执行工作一时之间陷入僵局。

解决被执行人的基本居住困难是案件的唯一突破点,综合考虑后,徐磊将负责公租房的工作人员请到了现场,并详细咨询被执行人王某的条件是否也可以申请公租房。在得到相关工作人员的肯定答复之后,徐磊将申请公租房所需资料一一告知被执行人,并恳请工作人员尽快办理。同时,也告知被执行人尽快办理申请手续,并向其释明如果一直强占房屋拒不搬出,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积极做申请执行人的工作,春节将至,建议给被执行人一段时间,在其公租房申请下来之后再行腾房。

协商后,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暂缓执行,在4月1日之前腾空并返还房屋,如果届时被执行人还没有将公租房申请下来,申请执行人也同意在被执行人腾空并返还房屋当天一次性给被执行人一万元作为补偿,让其重新租房生活。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本次案件的顺利执行,是秋怡家园社区居委会、社区民警、公租房管理有限公司同法院协力合作的成果,利用法院干警下沉的机会,将社区矛调中心室变成了临时法庭,合理合法地化解了双方当事人多年积攒的矛盾,最终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责任编辑:杨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