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桥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了一起婚姻家庭案件。
据悉,该案件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原系夫妻关系,两人因感情严重不和长期分居,并就婚后子女抚养、房屋购置、财产处分存在较大矛盾,已被判决离婚。该判决已生效且履行期届满,但因被执行人未能履行判决中涉及的家具家电等物品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提出执行申请。法官于海欣在收到该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双方进行了沟通,发现两人对于判决书判项本身并无争议,也均同意按照判决履行。但由于双方长期感情不和积累了许多怨气,导致无法沟通,于是将怨恨情绪发泄在了执行阶段,导致执行受阻。
于海欣找到症结所在后,对症下药,积极调解,分别对双方进行多次劝阻,释法明理讲清利弊,并为双方搭建了沟通的桥梁,提供解决方案,并通过其耐心赢得当事人的信赖。最终,在法院主持下,被申请人积极配合执行工作,将判决中涉及的家具家电悉数交付,并主动承担案件执行费用。双方的纠纷在执行阶段得到了妥善化解,体现了善意执行与高效执行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