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与效率是我的追求目标”,他在民事岗位工作十六年以来,以强烈的敬业精神履行自己的审判职责。他是柳斌,滨海新区法院立案庭二级法官。
他曾被评为天津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系统嘉奖、办案标兵、优秀法官,荣立天津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被天津市委政法委评为天津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优秀法官。
自进入法院系统以来,柳斌先后在审判监督庭、中心法庭、交通法庭以及立案庭等多个审判部门工作过,主要审理家事纠纷、民间借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保险合同纠纷以及大量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每次都能以最快速度完成角色转换,每年都以优异的成绩圆满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
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他总是自行先购买书籍进行学习,并就修改的要点及重点形成学习笔记,组织全庭干警进行交流共享;对出现的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他主动请缨承办并保证案件质量;对交通事故同类型以及辖区物业纠纷案件的审判要点进行归纳总结并就法律文书制作成模板在庭内推广,避免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在立案庭(速裁部门),针对速裁案件的特点,成立个人工作室,分别成立了送达小组、调解小组以及审执小组,形成全方位的3D立体联系模式,大大提高了案件整体审判效率、执行到位率,做到了“三及时一了结”(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执行到位,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