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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腾退 近1.5万㎡土地使用权顺利交付
作者:李威威   发布时间:2021-04-12 10:14:40 打印 字号: | |

日前,宁河法院执行局干警妥善执结一起排除妨害案件,成功将1450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5631.36平方米建筑物腾空交付申请执行人。

今年3月,申请执行人天津普某公司向宁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天津来某公司腾退建筑物、交付土地使用权、给付土地及地上物使用费。该院执行局迅速制定腾房预案,成立执行行动小组。

3月15日,法院张贴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期间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沟通情况、阐明法律,详细告知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的法律后果。充分释明法律后,被执行人来某公司依然未能主动腾退与给付使用费。

3月29日,经执行法官与申请人天津普某公司多次沟通,申请人同意协助保管被执行人天津来某公司物品。3月31日,执行局出动3辆警车、14名干警前往执行现场。

到达现场后,行动小组成员按照行动预案分工合作,在对现场物品逐一清点登记后,将所有物品运往集中地统一保管。由于前期对被执行人天津来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其在执行过程中配合清点及搬运物品,减少了人为干扰执行的阻力。截止到当天下午六时,腾房任务圆满完成。

该起排除妨害案经过近十小时的清点、腾退工作,最终顺利执结,得到了双方当事人和区有关部门的一致肯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自党史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宁河法院干警在学习教育中深学一层,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中先行一步,进一步树牢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持续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使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的不断提升。

 
责任编辑:杨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