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西青法院立足审判执行重点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据悉,该系列案件系天津市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刘某某、田某某等一百余人分别购买了天津市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商品房屋,由于该公司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交付房屋,刘某某等人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要求该公司支付违约金,但遭到了拒绝,故诉至法院,并在胜诉后申请执行。
该系列案件共140余件,涉案人数众多,涉案标的高达2100余万元,被执行人一直以资金不足为理由拖延给付。为切实保护胜诉当事人权益,西青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就该系列案件多次召开部门专题会议,对140余件案件逐一进行分析,并按照案件具体情况分门别类,研讨制定出多种集中执行方案。
迟延履行 强制“不手软”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向被执行人发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冻结银行账户、限制消费令等强制措施,不断向其施压,督促其尽快支付执行案款。
在执行威慑下,2020年11月,被执行人天津市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主动将部分案款交至法院。随后,西青法院将案款及时发还给申请执行人。
心系群众 耐心促和解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的部分房产虽然已经被查封,但该房产已经被抵押,如果通过评估拍卖程序处理房产,申请执行人需等待较长时间才能拿到执行案款。于是,执行法官决定力促双方达成调解,督促被执行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履行法律义务。
为尽快让申请执行人实现胜诉权益,执行局全体干警放弃周末休息时间,组织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天津市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们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耐心为双方释法说理,最终经过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