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在法官眼里,关系到群众的事就是天大的事。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蓟州法院坚持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与妥善审执涉民生案件紧密结合。近日,蓟州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多次入户协调,缓和双方矛盾,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大李今年87岁,无儿无女,与小李系兄弟关系。大李有一块宅基地,并在该宅基地上盖了一所简易房子用于居住。某天,小李以该块宅基地上有自己份额为由将大李所盖的房子强行拆除,并在该宅基地上垒起了一堵墙。无奈之下大李将小李诉至法院要求把墙拆除。蓟州法院依法对该块土地所有权进行了确认,认为该宅基地确系大李单独所有,对其请求予以支持。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小李年事已高,执行法官多次对其进行劝说,但小李要么“以身体不好”“岁数大”为由逃避,要么以“一个星期之后就拆”“再过几天”为由拖延。眼看着时间一天天过去,大李越来越着急。看着申请人期盼的目光,执行法官深知把案件执结就是群众急难盼愁的事,于是多次入户协调,最终墙被顺利拆除,该起案件圆满执结,大李也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