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客户端 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法院新闻

天津自贸区法院与天津大学法学院开展合作共建

作者:马思敏   发布时间:2021-05-07 10:18:58 打印 字号: | |

4月29日下午,天津自贸区法院与天津大学法学院合作共建“天津自贸司法研究·实践基地”签约暨揭牌仪式在天津自贸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举行。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长山和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并为“天津自贸司法研究·实践基地”揭牌。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田学新、天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健及相关人员参加活动。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按照“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通过项目导师制、专家咨询机制、学术论坛交流、互派讲学授课、司法实践教育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共同建设“天津自贸司法研究·实践基地”,培养高素质创新法治人才,促进天津自贸区法学理论研究和创新实践深度融合。

孙佑海表示,合作共建该基地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协同创新。双方将围绕新形势、新格局、新产业,在人才培养、学术研究、专家咨询等方面共同探索高校拔尖法学人才和法院学者型法官相互促进的培养机制。

张长山表示,此次共建是自贸法院聚力自贸区法治建设的一次重要探索。希望通过此次合作,共建自贸法治交流平台,实现自贸区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的良性互动;共育自贸法治创新人才,培养更多理论与实践融会贯通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共创自贸法治特色品牌,打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自贸区司法保障经验和理论创新成果。

活动中,张长山为咨询专家代表颁发聘书。自贸法院课题组成员代表和咨询专家代表分别进行表态发言,大家纷纷表示将充分利用“天津自贸司法研究·实践基地”交流合作平台,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同为繁荣法治理论研究、推动司法实践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仪式结束后,孙佑海一行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集约送达中心和滨法智服,对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中心以及智慧法院建设进行深入了解。

双方表示,将以此次合作为新起点,进一步推进天津自贸区改革创新,用法治赋能自贸区创新创业,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贡献更多法治力量。

责任编辑:杨瀚书